對于從事畜禽養殖行業的朋友們來講,不僅要懂得養殖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同時也應該掌握養殖污水排放最新標準,下面我們來為你分享。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后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養殖業污水主要包括養牛場污水、養馬場污水、養豬場污水、養雞場污水、以及養驢、養騾、養駱駝、養豬、養羊、養雞、養鴨、養鵝、養兔、蜂
等家畜家禽飼養業和養鹿、養貂、養水獺、養麝等 野生經濟動物馴養業污水等。
根據我國頒布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針對養殖廢水排放標準要求一般如下:1 、畜禽養殖廢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應該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2 、標準適用規模范圍內的畜禽養殖業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別執行表一、表二、表三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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