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樂中環保小編給大家來分享一下國家標準對廢水排放的生物學指標,請看詳細內容:
(1)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85)規定,生活飲用水的生物學指標如下:
①細菌總數≤100個/mL;
②大腸菌群數≤3個/L(要求每100mL水樣不得檢出);
③對水源要求,若只經過經簡易凈化處理(如過濾)和加氯消毒即供生活飲用的水源,大腸菌平均不超過1000個/L;經過常規凈化處理(如絮凝、沉淀、過濾)及加氯消毒的水源水,大腸菌平均不超過10000個/L.
(2)2001年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規定,生活飲用水的生物學指標如下:
①細菌總數≤100CFU/mL;
②大腸菌群數每100mL水樣不得檢出;③對水源要求,只經過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飲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樣中總大腸菌群MPN值不應超過200;經過凈化處理及加氯消毒后供生活飲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樣中總大腸菌群MPN值不應超過2000.
(3)對于醫院污水,《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規定經處理與消毒后應該達到下列要求:
①連續三次各取樣500mL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②總大腸菌群數不得超過500個/L.如果采用氯化法消毒,應達到如下要求:
①綜合醫院污水及含腸道致病菌污水,接觸時間不小于1h,總余量4~5mg/L;
②含結核桿菌的醫院污水,接觸時間不少于1.5h,總余量為6~8mg/L.
(4)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對部分行業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中的規定,肉類聯合加工行業所排廢水中,大腸菌群數不得超過5000個/L.
以上便是廢水處理過程中國家標準對廢水排放的生物學指標,有用的話快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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