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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主要包括前處理廢水、染色/印花廢水、整理廢水和其他廢水。
前處理廢水主要分為:
a)以棉印染為主的前處理廢水,主要來源于退漿、煮練、漂白、絲光;
b)以化纖印染為主的前處理廢水,主要來源于除油、精練、堿減量;
c)以絲綢印染為主的前處理廢水,主要來源于煮繭、繅絲、精練;
d)以麻印染為主的前處理廢水,主要來源于脫膠;
e)以毛紡印染為主的前處理廢水,主要來源于洗毛、碳化。
染色/印花廢水主要為染色廢水或印花廢水。
整理廢水主要為整理處理產生的洗滌廢水。
其他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排放的部分循環冷凝水和地面沖洗水等。
應根據污染物來源及性質、現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排放標準、回用要求等確定廢水處理目標,選擇相應的處理工藝。
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工藝
各類染整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工藝宜采用以生物處理為主、物化處理為輔的工藝技術。
a)機織棉及棉混紡染整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宜采用前物化+生化+后物化組合工藝。
b)針織棉及棉混紡染整、麻染整以及化纖染整的綜合廢水水質情況類似,其常規處理宜采用生化+物化組合工藝。
c)毛染整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宜采用物化+生化的組合工藝。
d)絲綢染整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宜采用生物處理工藝。
e)印花或蠟染綜合廢水常規處理宜采用物化+生物脫氮組合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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