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處理流程介紹(危險廢物的處理流程4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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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時間:2022-11-24 瀏覽次數:11033
一、危險廢物的定義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具體可以查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新版名錄于2021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二、產生危廢的單位正確處置流程
1、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組織人員培訓學習
1)制定危險廢物責任制度。明確企業內領導班子、各部室、車間、各崗位人員相關職責、權限。
2)制定危險廢物安全操作規程。在收集、運輸、處置危廢的各個環節規范操作。
3)制定危險廢物應急預案。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高效處置,降低危害。
2、規范設置危廢儲存間
1)危廢間要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的規定,建設的位置要符合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并經過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
a.以存放廢油為例,場所內要設置乙級及以上的防火門、防爆燈、排氣裝置、防溢流、防滲透設施(圍堰、地面2mm以上厚度的聚乙烯等)、收集池、通訊設備、安全防護服及工具等。
b.不同類型的危廢,要分區存放,相同類型的危廢可以堆放,但要留有有搬運通道。
c.危廢儲存容器上要粘貼標簽,依照要求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并將危廢產生流程圖、危廢安全操作規程、危廢應急預案、危廢管理制度、危廢告知等內容上墻粘貼。
3、收集、貯存危廢并記錄臺賬
1)收集過程做好防灑落措施。
2)按規范要求容器粘貼圖形標志。
3)記錄好收集批次數量。
4、簽訂危廢處置合同
與有資質單位簽訂處置合同。
5、登錄“固體廢物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備案
1)登錄系統后,填寫基本信息、產品生產情況、危廢產生概況、危險廢物減量化計劃和措施等內容。
2)等待當地環保管理部門審核。
6、轉移
備案通過后與第三方聯系,完成轉移。
注:危廢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確需要延期貯存的必須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7、依法及時公開危廢污染防治信息
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現行法律法規、控制標準及規定的處罰項
1、處罰項較多,僅列出容易忽略的處罰項
1)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
3)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
4)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
5)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
6)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7)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
8)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
9)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10)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
存在1)、2)、5)、6)、7)、9)、10)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存在3)、4)、8)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
注意:未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處5~20萬元;情節嚴重可停產、關閉。
2、相關法律法規及控制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2)關注地方性及行業相關的危廢管理條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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